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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7 11:58:27   责任编辑:admin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编外)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苏州大市户籍(在苏高校集体户口不能视为苏州市户籍);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经审查,适合法院工作;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5日(17:00之前)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本公告附件所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并发至wzqfyzzc@126.com,填写内容应真实详细,同时提供个人简历一份。邮件名称请标注为具体“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
3、现场资格确认:报考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驾驶证、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打印件(“交管12123”app“电子证件凭证”功能“电子凭证”栏目查询)等(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五、考试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若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取消本次招录。
1、技能测试
驾驶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1:3的比例,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面试等后续考试。
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解决。
九、储备与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试用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687522。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00-17:00。
咨询电话:65687510、6568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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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6日